本報天津11月18日電 記者袁定波 在今天舉行的第四次全國涉外商事海事審判工作會議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賀榮強調,要探索完善與開放型經濟密切相關的特定類型商事案件集中歸口審理機制。
  她指出,要積極探索試行由涉外商事審判庭歸口審理與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密切相關的商事案件,如信用證、銀行保函、涉自貿區糾紛等案件。要繼續探索建立商事仲裁類案件集中審查機制。民事訴訟法修訂後,國內仲裁裁決與涉外仲裁裁決的司法審查標準進一步趨同,要充分發揮涉外商事審判庭長期辦理商事仲裁司法審查類案件的專業優勢,進一步加強協調,將這類案件統一歸口到涉外商事審判庭集中審理,以優化配置資源,統一司法尺度。
  會議透露,最高法將進一步優化涉外商事海事審判程序保障機制,探索建立域外送達信息網絡平臺,實現域外送達各工作環節的信息共享,提高域外送達效率和透明度。將積極拓展查明外國法的途徑,充分發揮“由中外法律專家提供”這一查明外國法途徑的作用,加強與國內外法學科研機構的聯繫,建立中外法律專家庫,著力打造外國法查明平臺,逐步推動將外國法查明等納入區域經濟合作體系。
  (原標題:最高法探索歸口審理特定商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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